发布时间:2026-05-14 10:56:08    来源:    点击:1

图书赔偿制度

图书是教育教学的必备资料,系学校财产,不得遗失、损坏或据为己有。为妥善管理使用图书,特定赔偿制度:

一、教师借用教学类参考书,必须在学期末前还清,否则按超期处理。

二、小说、杂志、工具书类书刊,若遗失或过期不还,按原价三倍赔偿。

三、乱涂乱划,有撕页现象,按原价二倍赔偿。

四、调离本单位工作的同志,必须还清全部借书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
管理人员要严防图书丢失、损坏现象发生,否则追究个人责任。